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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0-09-04
2020年8月24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教育系统申报“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科研处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转发院内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规定在申报平台填报。截止9月1日,科研处收到来自学院三个二级学院五位教师提交的共5项申报成果及材料。9月3日,按照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科研处在南楼503室组织学院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评审和推荐学院申报成果。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钟祖荣教授主持会议,共16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参会,何劲松院长出席会议。
首先,学院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科研处处长李雯教授介绍了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项的评奖条例、实施细则和学院的申报程序以及申报情况。
其次,何劲松院长作了讲话。何院长首先对提交参评成果的五位老师表示祝贺,对学术委员的支持表示感谢。何院长指出,此次评选不仅仅是一项事务性工作,而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要充分发挥其对于学院总结、集成、提炼“十三五”科研成果,促进学科建设,升华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工作对人才培养的根本支撑作用,加强学院自身队伍建设,谋划好“十四五”科研工作等的推进作用。同时,何院长也倡导学术委员要加强自身学术建设,要发挥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何院长结合成果评选标准对评选工作提出四条要求:一是要以党中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好政治关;二是要坚持学术标准,要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有创新,学术表达规范恰当,对学科建设有贡献,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有推动作用;三是要突出实践价值,要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实践转化;四是要坚持公平公正,以成果质量为依据,民主评议。
之后,进入评审环节。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钟祖荣副院长首先请与会学术委员认真查阅五项申报成果的申报书和原件;然后与会学术委员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评选工作的通知、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发表单位、成果形式、学术水平、创新性、成果内容等方面进行集体讨论和综合评审;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推荐2项成果。会议邀请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全程监督。
评审结束之后,会议进入第二阶段,连线两位推荐成果的教师,举行推荐成果指导线上会议。与会学术委员对推荐成果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体指导,特别是针对申报书文本写作的规范性和如何突显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实践价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最后,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钟祖荣副院长讲话。他对学术委员会各位委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希望广大委员充分发挥引领、评价作用,将学院科研工作做大、做强!
(刘胡权 供稿\杨晨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