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我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会,对中共中央最新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委书记肖韵竹同志主持会议,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职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学院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远美同志对《条例》进行了领学,机关分党委书记李凌、党建研究中心党支部书记王鸿杰、学前党总支书记李炬、地理生物科学联合党支部书记曾早早作交流发言。
肖韵竹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新修订《条例》,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一项标志性举措,学院各级党组织、每位同志都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具体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对标对表,思想认识要到位。学院各级党组织都要深刻认识学习《条例》这一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和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对标对表学,逐字逐句学。结合落实市委教育工委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不断提高学院各级党组织建设质量。二是深学细研,分层分类广覆盖。党委组织部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学院党校培训课程,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要把学习《条例》纳入“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等安排之中,组织好各类别各层次的学习,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其他重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为党工作、做党的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三是结合实际,稳中求进抓落实。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以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为抓手,以推动机构改革落地和中层领导班子换届为牵引,进一步健全学院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推动学院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为学院深化改革、实现“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